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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?
作者:luban_123 来源:未知 浏览: 添加日期:2025-12-23
1、二级建造师什么情况下要参加继续教育?
答:二级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,是申请延续注册、初始注册(逾期)、增项注册(逾期)的必要条件。未及时延续注册,已过注册有效期的,需要参加相应学时的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证明后,申请初始注册(逾期)。
(1)注册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,申请延续注册情形:
例: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的,可在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延续注册,注册时应提交不少于120学时继续教育证明,其中公共课60学时,专业课60学时;有增项专业的,在公共课继续教育有效的时段内,应提交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。
(2)取得资格超过3年,申请初始注册(逾期)或增项注册(逾期)情形:
例:资格证书批准日期为2023年6月4日,在2026年6月4日及之后申请初始注册的,应提交不少于120学时继续教育证明,其中公共课60学时,专业课60学时;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超过3年的,申请增项注册时,需提交所增加专业60学时专业课的继续教育证明。
2、如通过平台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证明,其有效期是多久?
答:二级建造师登录平台报名后,应在3年内完成学习并通过线下考试取得继续教育证明,有效期自取得证明之日起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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